也正如徐安所料,一开始孙鹤的怀疑对象果然是吴应雄。
李放通敌案,发生在十三年前,也就是天景二十年。
但孙鹤却是在天景二十三年写下了第一篇日记,换言之,他的侦查是从案发后三年,李琪和曹怀兴假成亲才算开始。
而“孙本之”,乃是孙鹤的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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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鹤,字本之。
徐安深吸一口气,微微叹气,接着往下看:
天景二十四年,惊蛰。
案情小有进展,吾与怀兴变卖家产,举债筹集巨资,私下购入梨园,
以琪儿为幕后老板经营之。
梨园乃黄金屋,往来之宾客,皆是大贵,利于吾等探听消息。
虽暂无吴应雄之罪证,然,对其麾下亲信已有掌握,不日便可查到其身上。
吴应雄,必是罪首!
...
天景二十五年,秋。
今月,台府出击,捣毁一桩贪赃大案。吾,居功至高,得天子赞赏。
大夫年事已高,来年京察必下野,吾当顶替而上,彻底掌控台府之权,狙击吴应雄。
然,怀兴任扬州府令,日前上呈线报,竟侧证吴应雄并非构陷李氏之主谋,惊之。
呔!吾,疑之!
...
天景二十六年,八月。
呜呼!大惊。
历时三年暗查,竟惊悉吾等之认定,皆为错误。
吴氏应雄竟非通敌案之主使,证据昭彰。然,若非吴氏应雄,仍有谁人觊觎于李兄之权位?
苦闷。
但吴应雄虽非主谋,其纵然属下舞弊敛财,亦不可不察之。
其妻弟裴勇,乃为首犯!
...
天景二十七年,上元节。
吾任御史大夫,大权在握,当先肃清台府内部腐朽,重塑清明,暂停对吴应雄之追缉。
然,李氏通敌案再无线索。
苦!郁!
...
天景二十八年,二月春。
苦!郁!
毫无进展!
...
天景二十九年,七月鬼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