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放开他,让我来

叶晓曼意满离。

就是这个味。

历史记载,西楚霸王项羽还没发迹之前,皇帝巡游江南,他挤在人群中,看着辉煌的皇家车队,羡慕地拽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也。”

——老登小日子过得挺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皇帝轮流做,老子迟早取而代之。

又一项历史记载,光武帝刘秀还是一穷二白的草根平民时,在长安太学读书,暗恋当时以美貌出名的世家小姐阴丽华。

有一天当他看到朝廷高官出行,车骑甚盛,小弟前呼后拥,发出一句留言史书的千古感慨:“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老子要当大官,娶最美最高贵的女人。

大男主思维,一脉相承,从不内耗,满满的配得感,霸道狂妄。

鲜衣怒马少年郎,被欲望所滋养的蓬勃生命力,倒也迷人。

圣子和太子殿下走下宝舆。

众修士被一股横扫全场强横的威压摁住后脖颈,深深地行了个大礼。

叶晓曼对原着只出现过寥寥几次、却极为惊艳的嘉应很好奇,偷偷地抬眼看他。

只见苍空之下,祥云萦绕,锦绣华盖招展,一队白衣僧人从云端降临。

人离得太远,看不清,还好有直播大屏幕,嘉应的实时影像高清无码。

于是他的盛世美颜,就这么撞进了叶晓曼的心巴。

年轻男人穿着层层叠叠的宽袖僧袍,白衣胜雪,风华绝代,阳光打在他身后,整个人像融合在五彩圣光里。

说是神仙下凡也不过分。

邪门了,人是怎么做到没有头发还这么好看的。

叶晓曼最近吃惯了萧楚竞和司空情的明烧暗烧,有点腻了,正好换换清淡的口味。

家人们,男人的魅力,在于衣服的多寡。

穿得越多,捂得越严实,越有魅力。

所有制服控懂自懂。

端庄的衣料严谨地覆盖全身,熨烫得没有一丝褶皱,深色系,边沿只露出雪白衬衫的袖口、袖扣、锋利的衣领。

人的视线,于是因地制宜,只集中于露出来的丁点肌肤,骨节分明的手,隐约的锁骨,喉结,侧过脸时修长的脖子。

再顺着金属纽扣、高质感的皮带,腰是削瘦有力的细,大胆点,往下走,你现在是在上网不要怕没人知道你在偷偷看些什么登西。

是什么。

摸摸看。

绝对领域。

撑得没有剩余空间的地带。

再往下走,走下长度可以绕你腰几个回合还有剩余的长腿,来到脚腕,凸起又凹陷利落的线条。

翘起二郎腿时,提高的裤脚,一截黑袜,噌亮的军靴,或者高级手工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