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洛斯一声暴喝,在场所有士兵都听到他的声音,距离他较近的士兵,耳中嗡鸣作响,听到这声‘正’,士兵们马上站的笔直。
这就是马克伯爵与卡洛斯的差距,这种差距会在一会的战前动员中更加明显,相比卡洛斯,马克伯爵根本不配指挥士兵战斗。
“今晚攻黑土要塞,害怕吗!”
卡洛斯缓缓拔出腰间的长剑,神色严肃的卡洛斯威严感十足,哪有还有坐在铁锅前用头盔喝海鲜汤的样子。
“害怕不丢人,我第一次攻打部落要塞时,还是二等兵,吓的一晚上睡不着,第二天浑浑噩噩攻上要塞,那座要塞是西米顿要塞,没错,就是那座部落扬言,帝国永远攻不破的要塞。
知道怕,说明你们足够勇敢,就算心中畏惧,也会投身战场,这是为了什么?保卫帝国?狗屁!这是为了今后给予你们所爱之人安定、幸福的生活。
老子不会鼓励你们,跟老子杀上黑土要塞,老子给你们打头阵,杀光他们!”
夜风将军营内的火把吹的摇曳不止,军团长卡洛斯做出了马克伯爵永远做不到的事,就是亲自带头冲锋,战场上,‘给我冲’和‘跟我冲’完全是两个概念。
“杀,杀,杀!!”
几十万士兵震耳欲聋的喊声传开,至于是否被黑土要塞的敌人发现,卡洛斯根本不在乎,三十多万士兵,其中一定有敌方的探子,这是不可避免的事,就像部落中也有他的探子一样。
卡洛斯的举动其实十分冒险,他一旦身死,那对士气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但现在的局势已经不容考虑这点,况且卡洛斯已经布置好后手。
部落方正在持续炸毁黑土要塞,一旦炸出一定规模的通道,足够大军通过,那部落方将会调集大量兵力,从这个突破口长驱直入,倒时就不是防御战或攻坚战了,而是决战,这是部落方最想看到的情况。
卡洛斯的话,让一旁副官的脸色有些煞白,这名参战无数的副官拳头紧握。
“你死了娘吗。”
卡洛斯走下木质战车,对着副官就是一脚。
“军团长,三思啊,我们还有些时间……”
“放屁,黑土要塞从内部炸容易,修复难上加难,还有,如果我死了,马上用那个。”
“我,这……”
“罗纳,你是我选出来的副官,我们相处十几年,有那东西伪装,你冒充我并不难,军心最重要,而且这次战争由你来指挥,先按照我预定的策略,情况有变的话,见机行事,如果我真的死了,你来担任军团长之职,关系我都打理好。”
卡洛斯准备了后手,一旦他带领士兵冲锋时战死,他的副官罗纳马上会使用一件炼金道具伪装成他,从而在战场后方稳住军心,不得不说,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让士兵有了一万无前的勇气,也保证军心不会溃散,这需要足够果决,不怕死,还有一个能信任的人,卡洛斯的副官罗纳,不知在危难关头救了卡洛斯多少次,情同手足的都不足以形容两人的关系。
可以想象,有卡洛斯这名军团长带头冲锋,帝国士兵一定如同打了鸡血般勇猛。
况且这次攻打要塞的战役中会死很多人,卡洛斯的战略是用尸体+石块堆,堆到和要塞相同的高度,到时才有攻下要塞的可能,否则在矮人族的‘护城重轮弩’绞杀下,凭攀梯根本上不去,在那种残酷的情况下,没有卡洛斯的战场号令,攻坚战一开始,士兵就可能溃散,死伤率实在太高。
身处军队中,苏晓口中叼着一支烟醒神,如今杀敌能获得战功,他要在这一站中要认真起来,不像之前那样将附近敌人砍倒后就开始打酱油,等敌人主动冲上前。
如果情况顺利,这次他的杀敌数绝不是上次可比,这有个前提,就是能成功打上黑土要塞,以要塞的高度,如果没有特殊攻城装置,凭借人堆的话,这一战的残酷程度将超乎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