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白不记得自己购买过任何这种东西,自己的网购记录完全可以证明,自己甚至没有什么需要用到绳子的地方,更没道理他行凶路上拐去专门买一套绳索啊?
而且能悬挂7人的绳子,也不是什么随便一根麻绳就能做到的吧?
于白又没有当时的记忆,总不可能是于白梦游,入室把7个人都打趴下,又把7个成年人挂在绳索上吧?
太扯了,太不合理了。
再回忆一下那些受害者的模样,那时警方把几名受害者的照片摆出来让他辨认。
他根本就不认识那几个人,更别提对他们有什么杀人动机了。
于白脑海里列出几个疑问,带着疑问开始查阅。
因为如果只站在自己的视角上思考,会缺失很多信息,就连案发现场他也是匆匆看过几眼就被警察摁倒了。
很多细节都缺失了。
而这份案卷卷宗算是从警方的视角帮他补充了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信息和细节。
就比如……
别说于白不认识这些死者了,就连死者之间互相都没有任何关系,换言之他们之间也相互不认识。
他们聚集在那个地方,是因为……
绳艺?
于白突然屏住呼吸,一种荒诞的、不真实感涌上了心头。
他皱起眉头,当初辩护律师没有和他说过这个细节,每次他要求亲自查看卷宗,卷宗内容都不全。
他继续看,这7名受害者里有6名是绳艺师的顾客,当天绳艺师把这些客人的单子排在一起,统一服务。
一般来说,绳艺应该是私密服务,但这里出现了群体服务,不排除是为了满足顾客们某种“被观赏癖”。
据现场痕迹检测,当天夜晚,凶手在绳艺师为顾客们绑好绳子后,进入绳艺师的工作室。
凶手从绳艺师身后抹喉放血,随后对被高挂绑起的顾客均是一刀毙命,从他们的眼球处入刀,保证穿刺脑部致其死亡。
手段狠辣且果断。
最后又利用现场装置,将绳艺师本人也吊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