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给我股份这件事,她心里很不服气,认为最初压根就不应该答应我这个无理要求,他们自己家的一栋楼、凭什么给我百分之二十股份。
爸妈解释,小李(我)是拿了100万真金白银现钱投资了的,并且酒店完全是小李(我)独自全程操作、谈价格、找人垫资、过户、贷款、加盖三层楼。他们只是拿了钱,全家人包括弟弟没有付出任何脑力、体力劳动。如果没有小李具体操盘,阿慧和航航当初根本就不可能、也没有能力买下来这栋酒店的。
现在每个月还贷款,也是按占股比例各还各还的。阿慧是没有自己拿出钱来,但是作为家庭一员,有权力分割家庭财产,现在每月都还着她占股那部分贷款呢。
说起这家酒店的问题,不是小李占了你们便宜,而是反过来你们占了小李的便宜。再说当时并不知道阿慧和小李在一起生活这件事,只当小李是可以信得过的朋友、商业伙伴。
训斥他们两口子在小李整个操作,打好的基础上、过来看着经营就行了,现在把人家给赶出去不合适啊。
我笑笑说,其实就算咱俩总共占有百分之二十股份,他们还是心理不平衡的,会想着只给咱们百分之十就可以了,所谓贪心不足、欲壑难平。
阿慧又忿忿不平的跟我讲述弟妹的想法,虽说酒店是在小李的独自操作下完成的,他这点付出还值得念叨一辈子啊?现在经营不是和他无关了吗?各人还各人的贷款,但是还贷款的钱是从酒店租金收入、盈利分红中拿出来的,他们并没有从自己口袋里拿钱。
我劝她,既然航航两口子这样想,就卖了吧。自己姐弟,不值得为这些事伤了和气。咱们在北海有两栋房子呢,就算自己不做,收租金也够吃饭的。虽然不多,手里还有一些存款。就算以后李佳长大了在北海生活,给他留一栋楼,咱们剩一栋做到衣食无忧还是有保障的。
阿慧有点伤感,弟弟那个媳妇一句话就把你的功劳全部抹掉,也有点太过自私了。咱们还是要生孩子的呀,随着社会发展、经济进步、钱币贬值,肯定还得做些投资,什么都不做还是不行的。
我劝告她,咱们还年轻,只要好好干,以后还可以再赚钱的,别说你生一个,就算生俩,经济上都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