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拥有的最大一笔钱,除了用我和阿慧两人的名字、200万的价格在老城区北京路买了一栋占地12X14、四层半、面积750平方的出租中私人门面楼,其他的一分钱都没有花。
私心还是想等着小杨的消息,我明确跟阿慧声明:“这块陨石是小杨从牧民的山洞里要回来、并托运到北海的,我们仅仅是通过刘叔把它变现了,除了买楼那200万,剩余这些钱要交给她去支配。"
阿慧不悦的撇撇嘴:“你以为她还会再回来吗?”
其实我内心也清楚的知道,她不可能再回来了!我还在沉浸在自己编织的幻想中……
每次不经意间看到大厅那尊“陨石”、那块“远方的思念”的铭牌,不由会心悸一下,这辈子还会再遇到她吗。
我们买下来的那栋楼租给人家做宾馆,“买卖不让合约”、约定俗成的规矩,我们买下来以后接着收租金,让对方经营到合同结束。
那时候政策执行力度不像现在这么紧张,那栋房子旁边的邻居都往上加高。
做宾馆还剩一年合同的租客摆了个酒场请我喝酒,和我协商一件事情。
邻居的房子已经加盖好了,比我们这栋高两层。他说愿意自己出资再加建两层,保持和邻居的房子一样高。
我表示不知道政策允许不允许,能不能顺利盖成。
他声称如果有事也不用我管,他自己可以摆平。
加盖、包括装修不用我出钱,但是仍然按现在的合同租金标准,我把租期延长至六年。他自己出资盖两层房子,合同期满后加盖的两层也无条件返还给我,或者到时候根据市场价格再谈租金、他继续续租。
接下来的六年期间,我不涨房租,意味着他自己花钱盖两层楼白用五年。
他给我算了笔账,加盖两层,总面积大概增加了350平方米左右,能改建成10间客房,连装修整体下来,需要投入30万元资金。他继续使用五年,平均每年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