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长我三岁,说不清楚是何时,如何开始的。我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她对我的好,没有感受到那种轰轰烈烈、深入骨髓的爱恋,没有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浪漫,没有惊心动魄、欲生欲死的经历,没有你非我不嫁、我非你不娶的海誓山盟,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连婚礼都没有,就在一起了。
曾经的壮志雄心、侠肝义胆,现在回头看,像什么呢?
感觉当时的我,就是一个妥妥的混蛋。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年代,同班很多同学都比我大三岁,还有甚至四岁。高中三年,没有发现班里有任何一个比我年龄更小的同学。
那时候普遍上学晚,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留级,造成高中毕业时大量的超标成年人,我只算是中规中矩、按部就班地上学,没有留过级,造成比同班同学年龄小几岁的事实。
最开始和她纠结的原因是10斤饭票,有过住校经历的都知道,那时候学校的食堂都不收现金,统一以饭票为标准,一个馒头2两,一份汤一两,一份青菜6两……甚至学校周边的小商小贩,连香烟、酒,都愿意接受饭票、作为现金的等价平替。
她笑了:“你那么小就上高中了,还抽烟喝酒吗?”
说实话高中住校三年,我没有抽过烟。当然酒是喝的,并且不止一次。
开学未久,一个暴雨倾盆的周末,没能骑自行车回家拿下星期的伙食费。
为了避免断粮,百般无奈下,开口借了同桌的她的10斤饭票。
过后几次推推搡搡地归还,她总是坚定不移地拒收,说同桌姐弟,几斤饭票算不了什么,就算送给我了。再三地一次次还给她,她总是不愿意收下,说算暂存在我这里吧,等以后她没有饭票了,自然会向我索要。
未经世事的我深受感动,像是欠了她一个好大的人情。
“我已亭亭、不忧亦不惧”的年龄,总是那么容易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