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忙上手,直接将绑在西溪被子上的绳索一一解开。
但他没有贸然掀开西溪的被子,怕这一热一冷,真给妻主弄病了,想着伸个胳膊出来,也就够了。
而他,则摆弄着手里的山鸡,手指轻轻一划,白色环纹的脖子便被鲜血染红,漂亮的羽毛被他随意地扯下,很快就露出山鸡的本来面目。
却见他手指轻轻一勾,轻易就将山鸡开膛破腹,骨节分明的手随意一掏,山鸡的内脏便被清理得一干二净。
从抹脖子到清理干净,也就一会的功夫,一个活物就成了一块死肉。
偏生,这样残忍的事,他做起来却那么地游刃有余,仿佛已经做过成百上千次。
所以,他这是改变主意了?
觉得切片浸粪坑没什么意思,决定将她割喉刮毛再掏空内脏?
嗯,也行吧,虽说死后更惨,但好歹是割喉毙命,还算爽快。
就当西溪比较两种死法,到底哪一种更容易接受之际,却见对方捧着那只被处理干净的山鸡,递了过来,“吃!”
西溪眼里闪过一抹错愕,这年头,死囚的待遇这么好吗?
临死前,杀鸡儆猴不说,还得吃下作为道具的鸡?
这是觉得惊吓程度不太够,所以再加点料是吧?
呵!不就是生吃一只鸡嘛!不就是杀鸡儆猴2.0版本嘛!
只要摈弃那些杂七杂八的想法,单纯地将其当作食物,也不是那么地难以接受!
绝对不会让你得逞!绝对不会痛哭流涕、跪下求饶,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咱种花家的人,宁可站着死,也绝不跪着生!
于是,从不吃生肉的西溪,发狠似地啃咬着送到嘴边的山鸡,甚至因为过于凶狠,直接一口咬在了对方的手上。
意识到自己咬到手了,西溪非但没有松嘴的打算,更是直接亮出仓鼠大牙,发狠似地死死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