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笃笃”的拐杖声传入耳际。
不一会儿,一双缀着东珠的鹿皮靴,映入眼帘。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绝不会背主忘宗。”
无人回应。
“扑”。
一只染血的荷包,扔到他面前。
黑衣人眼睛倏然大睁,腾地撑身而起,隐约露出肩颈间的纹身,一朵血红的灵桑花。
他忍着剧痛,俯下身拾起荷包。
荷包很旧很旧,不少地方磨破了,丝线都褪了色。
中央绣着的灵桑花,残破不全,中间破了一个大洞,给人森冷之感。
他红着眼眶,咬着牙问。
“荷包的主人呢?你把她怎——么——了?
她是无辜的,你为什么冲——她——下——手?”
“她死了!”
黑衣人恨毒,猛地拔出短箭,向宋谨央冲去。
就在他距离宋谨央三步远的时候,“噗”的一声,一支残箭扎在他脚边,箭尾的三角形标志晃动不已。
他停下,拾起残箭,将箭头慢慢地插入荷包的空洞中。
严丝合缝!
黑衣人,颓然倒地。
眼泪从眼角滑落,一滴一滴滚烫的泪珠,滴落在荷包里的空洞中,转眼消失不见。
“她叫玲珑!打小伺候老六媳妇!天真活泼,娇憨可人!
相国寺那晚,为了救主,被敌箭射中,当场殒命!
出事的前一天,她兴致勃勃地告诉冯氏,说她找到哥哥了,等从相国寺回来,便去寻他!”
宋谨央目光微凝。
“傻丫头,还不知道自己会死在哥哥的手上。”
黑衣人绝望地闭上眼睛。
他可以不要命,可以刀头舔血,只求妹妹平安。
联系他的人一直告诉他,妹妹很好,是千金大小姐,已经订了亲,快要嫁人了。
他错过了妹妹的成长,以为她真的被养得金尊玉贵,百里挑一。
却原来,还是流落异国,成了伺候人的奴婢。
甚至,在最好的年华,死在了他这个哥哥的手上。
他浑身颤抖,目光中的恨意聚成了实体。
“咚咚咚”地连磕三个响头,便调转身,背对着宋谨央,面向着阴暗的角落。
宋谨央缓步而出。
身后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
“他们绑架了不少民间工匠,第一批火枪已制了出来,过几日便会偷运出京。”
……
“我并非最后一人!他们,买通了大乾的朝堂命官,听说位高权重……那人,才是你们的心腹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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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
宋谨央果断推门而出。
屋里重新暗了下来。
黑衣人躲在地上,出气比进气多。
“笃笃笃,小心火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