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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突然演变成这样,蛐蛐没想到,南宫雁更是没想到,他们连自己的人都可以杀得如此果断吗?南宫雁摘下自己的口罩,果断拿出自己的剑与蛐蛐背靠背站在了一起,蛐蛐说道:抱歉,我也没想到会是这么个情况。
南宫雁笑了笑:果然是什么样的人,就拥有什么样的手下,背信弃义之人,他活该遭受背叛!
“现在可不是咒骂他人的时候,该想想怎么活着回去吧!”
“擒贼先擒王,我来掩护你,你负责将那个人给拿下。”
“没问题!”
两人分工明确,南宫雁负责掩护蛐蛐前行,蛐蛐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一心向前,眼中就盯着那个人就行了。常轻都也察觉到了,他指挥人马将他俩团团围住,自己则是想着急忙往一旁撤退,然而他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是还是离他俩太近了,已经来不及了,这也是蛐蛐一开始就留下来的后手,情况有变立刻将此人拿下,然后要挟他逃出生天,但这不是平常的刺杀,这一次是要一次性地杀光前面的所有人才能做到,在战场上,刺客能发挥的作用实在是太小了,微乎其微,他们更大的作用还是一个人单打独斗的时候,人越少、地形越复杂,对他们来说往往愈加有利,人越多,他们的作用反而更加少了,甚至也就比普通的士兵强上那么一点点,所以必须得快了,越快越好,在敌人都来不及反应过来时,突然偷袭,就像现在,蛐蛐一剑斩倒一片人,然而又突然下一剑横斩而来,他怎么可能这么快呢?他不仅右手一剑,左手还有一剑,他是个可以持双剑的人,为什么明明人们有两只手,可多数都是双手持单剑,因为够力量、也够快,双手不是没有,但是缺力量、缺爆发,而且人的脑中只有一个,一心无法二用,这就是双手剑太少的原因,可如果有可以做到的人的话,那就说明这样的人绝对是对自己的力量与技巧方面有着绝对的自信。
蛐蛐舒展着自己的双臂,看着左手的剑,有些怀念了,老家伙,我们这次终于可以又并肩作战了,他心里藏不住的快感。随后,对敌人发起了突如其来的进攻,瞬间砍瓜切菜一般地来到常轻都面前,对方脸色一惊,想着策马狂奔,但蛐蛐直接一剑砍断了马脚,常轻都直接从马上滚落下来,但他脑袋十分清醒着,借此滚到人群中去,只要躲到人堆里面,他就没有办法了他们两个人不可能将这些都杀干净,等他们乏力了,就是他们人头落地的时刻。只是蛐蛐怎么可能会让他轻易跑掉呢,南宫雁奋力地替他掩杀,一头长发散开,沾染着敌人鲜红的血,在人群中飞舞着,她就像一朵血色的玫瑰在人群中尽情地绽放着,但也只是刹那间的美而已!蛐蛐快速杀去,心里念道“十步之内,举世皆可杀”!右手斩开挡在前面的阻碍,左手连常轻都的手和刀一并断去,常轻都的右手齐肩被削去,整个人群中突然响起一阵凄惨的叫声,蛐蛐拿剑抵在常轻都的脖子上,尽管他在自己脚下痛得鬼哭狼叫。
蛐蛐大声呵斥道:还不退下,难道想要你们的都尉死在这里吗,他死了,你们能活吗?还不快给我备两匹马来!
所有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整齐一片地看向蛐蛐的所在地,唯独南宫雁有些凄美,她浑身浴血着,为了助蛐蛐更好地接近对方,她自己为他挡下了一刀,这一刀砍在自己的身上,连同身上还没有好的旧伤,同时迸裂开业,鲜血顺着她的伤口染红了她的衣服,又染红了她手上的剑,血色的玫瑰在血海中绽放,又在血海中枯萎吗?
“南宫雁,南宫雁,快过来、快过来!”迷迷糊糊之间她仿佛听到了有人在喊她的名字,越来清晰了,她突然醒悟过来,听到蛐蛐让她到自己这边来,看着他终于成功地制服了对方的头领,他真得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