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秦桧何罪?

杂号将军即是:如武威将军、建武将军、伏波将军等等,比大宋设置的都统制、统制、统领威风了很多。

偏将军官级为正五品,比兵马都监稍高,统帅一师兵马。

校尉官级为正七品,管辖一营兵马。

各级副将再降半级。

废宋朝军制,改为:百人为一哨,设哨官或都头。

五哨为一营,设校尉。

五营为一师,设偏将军。

五师为一军,设杂号将军统领。

此为常设军制,战时有四镇大将军、四安大将军等节制诸军。

政体和军制改革后,成为“绍兴革新”。

中央户部只负责给养禁军。

厢军由各县、洲(府)、行省承担,或以徭役、或以钱粮抵扣,如区域发生战乱,中央户部再自行补助。

如此冗兵弊政便彻底解决了。

也改变了两宋外干内强的尴尬局面。

三人事毕,沏上杨沂中所赠新茶,皆长出一口气。

岳相公坚持对秦桧和张俊二人“抄家籍没”,财产充公。

赵鼎怕是自大宋开国以来并无“抄家”旧例,开了如此先河恐后世议论。

大宋对文臣武将贪污很是宽容,甚至还“鼓励”。

大宋律法也是击杖、流放等,最严也就是“黥面”,也就是脸上刻字。

韩世忠道:“这奸相丧权辱国,既杀他十次、百次也不为过。”

赵鼎沉思片刻,也默然应允。

过了一日,便有内阁钧旨:封枢密院副使杨沂中为镇东大将军,领两万余禁军驻防扬州城,节制两淮诸军,以防备金兵突袭。

申时,大理寺丞何彦猷求见。

这大理寺丞何彦猷和大理寺卿李若朴在正史中,是奉命首审岳飞一案的主官。

只是二人正直无私,顶住秦桧层层重压,毅然定为:无罪。

因而得罪了秦桧,被排挤出京。

因此这二人的面子也是要给的。

二人外堂落座,岳相公问道:“查抄秦、张二府有何难处?”

“哦,李若朴大人恐大理寺官吏中饱私囊,特向张宪张太尉借了五百禁军压阵。只是款项巨大,一时还未出结果。仅张俊府中所得钱两,已远超国库数倍。”

岳相公惊道:“哦,张俊如此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