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是公认性质的,不可能错。
有谁敢说大道理错了?
再则,在这里的人也都是认理的。
“小许同志说得对,说得好啊……”
张志强带头鼓掌,其余人也纷纷点头,深表赞同。
蔡淳道:“你请继续说。”
“一个人偷羊,然后被全村几十个人打死了,蔡所,您觉得要怎么罚?”
许灼的问题让所有人陷入沉思。
换做以往规矩,罚什么罚,法不责众啊。
况且,偷东西本就不占理,羊还属于贵重资产。
最重要的是,你说小偷是被哪一脚踹死的,那这人才是杀人犯,对不对?
可几十个人谁知道谁?
就算知道了也不会供出来。
那把几十个人都抓起来,关监牢,都判刑,怎么判?
所以这儿就没法解决。
“以目前情况来说,最合理的就是找到小偷家属,赔偿点钱……”蔡淳说完也愣了,因为这也不合理啊。
一来赔钱,不就代表小偷没错么?
二来赔钱,不就意味着以后全体杀人可以用钱摆平么?
他能成为所长,又不仅仅是因为家世,是真的有能力。
在场有些人认同,但很快就被旁人驳斥,反过来问。
这一问一个不吱声。
翻来覆去,最终还是得到一个结论。
偷羊被打死活该,法不责众,老方法处理是唯一解也是最优解。
“首先,偷羊过程中,对方有没有做出伤害人的过激行为?如果有,是可以进行反击的。偷羊贼被打死,的确活该。其次,偷羊贼如果偷羊未遂,逃跑时被抓,没有反抗就被打死了,你们还觉得法不责众吗?”
许灼一番话,又把问题推到了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