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珍草堂老板被活活打死,常声拿亲生孩子换损坏内脏

也不是穿越之前看过的几块钱的那种,不得不说,魂兽的皇室用的东西就是好。

从书架上找了一本书,字体都是篆书书写的,然后我居然沉下心来,练习毛笔字。

篆书的笔墨变化其实不算复杂, 但每一笔都需要均匀。

我还是挺喜欢这种书体的,尾部长长的很有趣,我提着一口气,非常认真的写字。

“殿下这字写的嘛,虽说不上特别出色……

但也绝对称不上难看呢。”我看着眼前的纸张轻声说道。

此时,余皓伦已然换上了一身崭新的衣裳,仍旧是以黑色为主色调。

不过衣领处巧妙地搭配了一抹纯净的白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袖口的黑色则相对较浅一些,使得整体装扮既显得庄重又不失灵动。

不得不说,如果给余皓伦再配上一副精致的眼镜……

那他活脱脱就是一个标准的斯文败类形象啊。

而且,他一侧鼻翼上竟然还点缀着一颗若隐若现、色泽淡淡的痣……

更为其增添了几分独特的魅力……

最令人惊叹不已的是,这家伙的睫毛长得超乎想象的长,简直如同两把小扇子一般。

回想起从前,我从未觉得余皓伦长相出众。

毕竟与千城那样倾国倾城的绝色佳男相比,他的容貌确实要逊色不少呢。

然而此刻,当我再次凝视他时,却发现自己之前似乎有些小瞧他了。

正在这时,余皓伦忽然转过头来看向我,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疑惑:

“殿下,这般盯着我看,做什么?莫不是……我这脸上有何异样不成?”

面对他的询问,我毫不退缩地回应道:

“难道,本殿下,就不能看你了么?

再者说了,你方才,竟敢评说我的字写得不够好。

既然如此,来来来,你倒是亲自写上几笔让我瞧瞧。

究竟你的字,能够好到何种程度!毛笔,给你……”

说着,我顺手将手中的毛笔递到了余皓伦面前,静待他接过去一展身手。

主要我自己会觉得尴尬,为什么,突然之间看他,会变得好看的呢?

不不不,不行,我绝对不能被他所迷惑住。

“这种字体嘛,说实话,于我而言并非最为擅长……

不过呢,既然殿下您如此感兴趣想要一观,那我也就只能硬着头皮献丑啦。”

只见余皓伦从容地拿起一支精致的毛笔。

轻轻地将笔尖蘸入我事先精心研磨好的墨汁之中。

随后又小心翼翼地换上一张洁白如雪的宣纸,准备开始动笔书写。

当他落下那至关重要的第一笔时,我瞬间便明悟过来——

原来他之前所说自己不太擅长此字体纯粹只是谦逊之言罢了。

瞧这一笔,刚劲有力、运笔如飞,简直堪称完美!

“哎呀呀,余兄啊,您这字可真是写得太好了!

着实令人惊叹不已呐!真没想到,余兄竟是如此深藏不露。

这般才华横溢,实在是叫人佩服万分啊!”

此时,站在一旁的棱镜不禁开口称赞道。

且看棱镜今日所着之衣物,乃是一袭玄色长袍。

其上以金丝银线巧妙地穿插绣制而成一只活灵活现的猫咪图案。

说来也巧,此刻的棱镜恰好兽化成猫的形状态。

这身装扮与他倒是相得益彰,显得格外合适呢。

再往上看,棱镜的头顶,还佩戴着一顶由纯金打造而成的精美配饰,熠熠生辉。

腰间束着一条用温润玉石制成的腰带,更添几分华贵之气。

魂兽伺候的奴婢们,显然也是深谙主子喜好和身份地位。

为棱镜拿来的每一件衣物都显得更为得体合身。

就在这时,郑爱赤石才慢悠悠地踱步而来。

让我颇感意外的是,他今日身着的衣衫颜色竟是那般鲜艳夺目,竟然是一抹亮丽的火红色调!

远远望去,犹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煞是惹眼。

“呃?魂兽国,竟然还有如此鲜艳的红色衣裳啊!

在此之前,我所见多是那神秘深邃的玄色呢。”

我瞪大了眼睛,目光紧紧地落在郑爱赤身上那件引人注目的红衣之上,心中不禁暗自惊叹。

只见郑爱赤身着一袭火红的长袍,那鲜艳的色彩仿佛燃烧着的烈焰。

在这略显暗沉的环境里显得格外耀眼夺目。

与周围常见的玄色服饰相比,他这身装扮无疑是独树一帜、与众不同。

这时,一旁的棱镜正全神贯注地盯着余皓伦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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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我的疑问后,稍稍抬起头来,认真地解释道:

“魂兽国向来以玄色为尊贵之色,但其他颜色的衣裳也并非罕见。

郑爱赤来自辛国,而辛国人素来喜爱艳丽明亮的色彩。

所以这套红色的衣裳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说完,棱镜便又将注意力转回到余皓伦的字上。

郑爱赤似乎察觉到了我对他衣裳的关注。

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十分自豪地说道:

“这套衣裳,清泞,我可是非常喜欢呢!

它的颜色就如同熊熊燃烧的火焰一般鲜艳热烈。

穿上之后感觉整个人都充满了力量的感觉。”

说罢,他笑得越发灿烂起来,那笑容如同春日暖阳般温暖人心。

就在此时,一名伺候的奴婢缓缓走到书房门口,轻声说道:

“太子殿下,晚膳已经准备妥当,请您移步前往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