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这种事还是自己检查清楚为妙,正所谓空口无凭。
仅凭张元成随便说几句就签合同,作为从四十年后穿越到八十年代的人,陈金海还没傻到那种地步。
说是合同,其实就是在白纸上写的条约。
每张白纸上内容相同,也就是说陈金海和张元成,在签字按上手印后会各执一份。
合同其实也并不复杂,也就是陈金海和张元成两人,在合作开了古玩店后。
所要履行的义务以及享受的权利。
合同体现的第一点,就是利润分成问题。
里面清楚说明,陈金海有义务鉴定古玩店内所有古物,但不需要出任何本钱。
一旦售出后陈金海就可分得三成净利润。
但是相对的,若是因为陈金海鉴定失误,导致古玩店任何亏损,陈金海也必须照价赔偿。
而张元成则是负责,古玩店整体销售和运营。
古玩店所有古物收购成本,房租,人工等成本,都必须由张元成独自承担。
他可获得所有售出古物净利润的七成。
相对的,若是陈金海鉴定的真品被他便宜贱卖。
亦或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张元成也必须赔偿陈金海损失部分。
两人实际合作方式,就是张元成出资金,陈金海出鉴定本领的资金技术合作战略。
一番检查下来,陈金海确认合同没有半点问题。
几乎和张元成昨天在聚贤楼,承诺的条件没有丝毫差别。
两人都在两份合同上,签字并按了印泥手印。
张元成说他已经给古玩店铺想好了名字,决定就叫金元斋。
金元斋的金说得就是陈金海,元自然指的是张元成。
其中斋的意思是,希望新开的古玩店铺。
能始终贯彻聚宝斋这种诚信买卖,童叟无欺的经营理念。
当然了最关键还是希望金元斋以后的生意,能够像聚宝斋一样红红火火,如日中天。
陈金海一听这名字寓意真心不错,于是果断选择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