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你没喝醉啊?”潜娃和老五齐声问道。
“明天不见不散。”老大终于开心地笑了。
第二天,三人在约定地点上船后,老大从书包里掏出一瓶白酒。
“老三、老五,我们虽然结拜了,但还没喝过血酒,今天我们三个就让彼此的血融合在一起,干了这瓶老白干吧!”
罗江首先咬破食指,潜娃也紧随其后,老五却怎么也咬不破自己的手指。
“大哥、三哥,我怕疼,要不就用你俩的血吧。”看他害怕的样子,潜娃抓起他的手就是一口,留下一排牙印,还是没血。
到底是兄弟,潜娃还是嘴下留情了。
“算了,就用老三和我的血,喝……”老大狠狠干了一口,潜娃接过酒瓶也猛灌了一口,老五也喝了。
“江南七怪”真正喝过血酒的人,牛!
到山城天还没亮,三人在长江大桥下,捡了些枯枝败叶,生火熬到了天明。
事后问江上渔人,才知道他们待的地方叫珊瑚坝,是过去专门枪毙犯人的地方。吓得三个人连滚带爬的跑了。
陪老大在山城瞎逛了半天,三人都累了,一起来到菜园坝,潜娃要坐火车去锦城,他又要回遵仙了。
“大哥,不要灰心,补习一年明年再考,我相信你!”潜娃抱了抱罗江,转头对老五说:“照顾好老大,我走了。”
告别二人,潜娃背着自己的行囊,大步朝火车站走去。
在锦城下了火车,潜娃找阿水去了。
阿水在锦城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已经一年了,信上说他现在已经当班长了,还是执勤能手、射击能手、擒拿能手……
总之现在是出息了!
省银行驻地,潜娃再次见到了阿水,黑了、壮了,关键是气质完全变了,精气神比原来好多了。
看来部队还真是个大熔炉,什么铁都可以炼成钢的。
潜娃真替阿水高兴,在品尝了他请吃的锦城名食——赖汤圆后,两人拥抱分手。
到了剑南县城,潜娃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先去见了光兴,参观了他的服装店。弄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店里坐着一个有些微胖的女孩,光兴说是他刚交的女朋友,别人介绍的。也许是初次见面,女孩还有点不好意思。
中午和光兴去他一个朋友家,三人喝了好多酒,醉意朦胧中,好像被他们带到了一个歌舞厅,潜娃酒意上头,躺在了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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