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夺子索夫

侦探秦仁杰 朱冰 696 字 1个月前

蒋玉英回到娘家后,向兄弟姐妹问计,她妹妹蒋玉兰说:“姐夫这样对你,你可不要放过他啊!”

蒋玉英问:“妹妹,你帮我出出主意,怎么让你姐夫回心转意,离开万丽芳那个臭女人。”

蒋玉兰:“姐夫不是对万丽芳生的儿子视为眼珠了,当作高家延续香火的根吗?姐姐你为什不抓住姐夫的这个软肋做文章呢。”

蒋玉英:“妹妹说的极是,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点。”

蒋玉兰:“姐你只要把那个男孩夺到手,就等于手里攥住了姐夫的一条绳索,姐夫飞得再高,再远,也不过是姐手中放飞的一只风筝,迟早都可以慢慢收回来。”

蒋玉英听了妹妹出的主意后,便立即有了主张。在高德明回青州过中秋节时,蒋玉英便请了一个中间人婉转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高德明。

高德明听了中间人的话后,觉得蒋玉英的想法有道理,更主要的一点是蒋玉英有带孩子的经验,青州老家的条件比万泉出租屋好多了。

孩子的未来是要延续高家香火,继承高家千万财产的。高德明想着孩子的成长,便答应了蒋玉英帮孩子的请求。

蒋玉英“夺子索夫”的计划通过高德明这一关后,下面做通万丽芳的工作便是高德明的事了。

高德明过完中秋返回林河,便把蒋玉英主动提出带孩子的同万丽芳商量。万丽芳一听蒋玉英要从她手中夺走怀胎十月,凝聚着她和高德明感情的儿子,当然死活不肯答应。

可是,高德明决定了的事,任凭万丽芳怎么抗拒也是没用的。高德明从孩子的成长,教育,家庭环境等方面出发做万丽芳的工作。

同时,高德明答应万丽芳把女儿兰兰接到林河来一起住,给予经济上的补助为条件,让万丽芳答应把孩子交给蒋玉英带养。

蒋玉英为了不让万丽芳有反悔的机会,便把邻里乡亲请来作证,她和万丽芳签了一份怪异的协议书:万丽芳将儿子转让给蒋玉英,和高德明断绝往来,从此不得再来骚扰高家。

万丽芳和蒋玉英签下怪异的协议后,蒋玉英给了她五万元现金补偿。

万丽芬拿着用儿子换来的钱,在青州老家开了一家早餐店,但是思念儿子的痛苦时时折磨万丽芳,哪有心思经营,早餐店亏得血本无归,关门倒闭了。

万丽芳做早餐店亏了精光后,恍恍惚惚到了年底,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让她不得不再次逃出青州老家。

大年三十晚上,当人们看完春节联欢晚会结束已经退深夜,万丽芳和娘家人各回各的房间歇息后,她哥哥万新平突然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和刺鼻的味道惊醒了。

万新平刚问了一句:“谁!”就听到轰的一声闷响,屋里顿时成了火海……暴烈的汽油燃烧着,顿时封住了整个房门。万新平抱着儿子冒死冲出去,虽然捡得一条性命,但却落下了终身残疾。

万新平的妻子,动作稍微迟缓一点,没能逃出死神的魔爪,被活活地烧死在火海之中。万家的人老实本分,在当地没和什么人有怨仇。

但是纵火者目标明,选择时间特殊,下手又是如此狠辣残忍,欲置万家人于死地而后快,这是谁仇恨万家人?仇恨万丽芳的哥嫂一家人?非要纵火烧死他们呢?

万丽芳娘家大年夜发生的纵火杀人案,青州警局投入了大量警力进行调查,最后因为找不到破案线索,只得搁置成为一宗疑难悬案。

前往青州进行调查的林河专案组副组长陆文龙,在听取了青州同行对那起大年夜纵火案进行介绍后,马上联想到万泉出租屋的杀人纵火案。

两起杀人纵火案发生在同一天,作案方式和手段几乎一致,所不同的只是一个发生在四年前,一个发生在四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