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荒草木生命力旺盛,唯独庄稼需要伺候,在湖床上种庄稼,不等庄稼长出来,估计野草已经占满了。
“庄稼不成,若湖水再退的话,即使开垦出来也种不活。”余生摇头。
他抛出了自己的办法,“咱们可以种野菜,耐旱的野菜,就像猪母菜。”
石大爷一拍大腿,“这倒是一个办法。”
猪母菜作为一种能吃的野菜,他极为耐旱,连根拔去在烈日下曝晒三四天也不死。
在这种双日同天的情况下,猪母菜也比别的野草更容易生长,完全不需要花费太大的力气打理。
“猪母菜?”渔夫露出可怕的深情,“那还不如饿死,它也太难吃了。”
“那是你不会做,到时候我教你们。”余生说,他倒觉着这野菜味道不错,老余在世时曾做过。
不过他对自己的厨艺有些担心,毕竟这菜不是客栈系统菜单里有的。
余生为自己倒一碗凉茶,看了一眼门口,有热风吹进来,很快消弥于无形,里外完全是不同的世界。
他扫了一眼四周,惊讶道:“咦,包子和马婶儿他们呢?”
怪不得余生下来时觉着少了些什么,原来是少了包子领头的那群毛孩子。
渔夫犹豫一下,说道:“他们去河里,湖床上捡鱼去了。”
湖水在急速退却,留下了不少鱼,乡亲们正好捡回来晒成鱼干,为天灾做好粮食储备。
“鱼干啊。”余生咽了咽口水,叹了一口气,站起身对清姨说:“走,后面给你做酱油炒饭。”
……
在客栈外,包子领着小孙子等一群毛孩子背着竹篓踩在泥浆里捡鱼。
他们戴着斗笠挡着太阳,背着大葫芦,里面装着客栈井里打上来的冰凉的水,在实在忍受不住时饮一口。
这水很甘甜,解渴,含在口里甜滋滋的,比余生前世常饮的冰可乐都令人畅快。
因此在烈日下虽然汗流如注,倒也没有中暑的不适,一群毛孩子们捡鱼捡的很快乐。
在葫芦里的水将要见底时,许多孩子背着竹篓往回走,刚上了岸顺着路走了一段距离,听见传来车响马萧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