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安回到住处时,天已经微亮。
他一觉睡到了中午,被素素的惊叫声吵醒。
“公子!你看这是怎么回事?”素素把一个纸团递了过来.
步安迷迷糊糊地接住,发现这纸团沉得要命,打开一看,里头竟是一锭金铤!他顿时睡意全无,惊道:“谁拿来的?”
素素看到明晃晃的金子,也知道这是很值钱的东西,脸上笑开了花儿,指着屋里唯一一扇窗上,常年失修的缺口道:“就在窗子底下,像是有人从那个破洞里塞进来的!公子你说会是谁呢?”
步安摊开用来包着金铤的纸团,看见上面的潦草字迹——不白听你的故事,十七。
“是那个疯丫头吧?出手好阔绰!早知道她这么大方,该对她客气点的。”步安又惊又喜,咧着嘴道:“十七,难道她叫十七,怎么有这么奇怪的名字?”
素素伸手在金子上摸了摸,像是怕碰坏了它似的迅速缩回手去,好奇道:“公子,这个值好多银子吧?”
步安一边穿戴,一边说:“那当然!说不定能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这疯丫头原来是个贵人啊!”
他没有说错,这锭足十两的金铤,按照越州市面上一对十一的金银对价,价值整整一百一十两银子,足够拿来启动他的鬼捕生意。
步安之前觉得不好问这丫头要钱,是把她当成了余家的千金,觉得这样做有失骨气,好像坐定了吃软饭的赘婿身份,现在误会既然已经消除,他花起这锭金子,便没有丝毫心理负担。
这可能名叫“十七”的小丫头,无意中帮了他的大忙,步安就在心里暗暗记了一笔,想着往后有机会也还她一个人情。
五月初九这天开始,步安就和邓小闲两人去衙门走动,打点各种关系。
有钱能使鬼推磨,次日他俩便拿到了那张“权理越州镇恶司”的公文,上头除了大红印章外,还有一个数字七,意思是说,这是越州城里第七支鬼捕队伍,简称鬼捕七司。
前前后后,为了弄到这张鬼引,步安已经花进去八十两银子,这还只是个首付,往后每个月都要按时缴纳五十两银子的例钱,等于是每月扔进去一套房!
无论如何,隆兴二年五月初十,也就是五月头上邪月九阳的最后一天,越州鬼捕七司的草台班子,在南城闹市角落,邓小闲租住的那间瓦房里,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