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家不知道,因纽特人经常喜欢用狩猎到生物的血与内脏涂抹在自己身体上,来给自己取暖,因为它们的血是热的,虽然这听起来很疯狂,但很有效。”
“我已经到了树线区,这里已经不像山顶那么寒冷了,所以我就没必要这么做了,把血液跟内脏涂满全身,这就像是套了一个仇恨值+10000的buff,随时随地都会惹来一大群野兽!”
“毕竟,与寒冷比起来,随时盯着你,想要你命的野兽才更加可怕!”
放完了血,陈旭用地上的雪清洗了一下岩羚羊的伤口,扫了一眼周围的地形,他选择了一条与猞猁相反方向的下山道路。
一个小时之后,他再次走进了一片针叶林内。
背靠着一颗大落叶松,陈旭气喘吁吁地扔下岩羚羊,他本来就饿,刚才又经历了一场战斗,这又拖着一个几十公斤的岩羚羊尸体,这回终于是耗尽了力气。
“不行了,我已经没有一点儿力气了,现在必须要尽快生火吃饭,我的肚子已经受不了了!”
话落,他立刻从附近找来了几块儿石头,然后又拣来了一堆树枝做柴火,按照老方法,削出火绒后,用打火石点燃了火堆。
随后,陈旭开始肢解起这头岩羚羊来。
说句实话,它其实长得跟之前在热带雨林里杀过的那头赤麂差不多大小,都是七八十厘米,不到二十公斤。
因为有宰杀经验,没用上十分钟,他就把整头岩羚羊分了个干净,多余的肠子、内脏什么的,他全部扔进了火堆中,准备“毁尸灭迹”,毛皮则是平铺,晒在了雪地上。
“666,旭爷这真是杀多了,都练出套路来了,这么快!”
“职业屠夫:旭爷!”
“旭爷说我会一秒九刀!”
“天气这么冷,旭爷还晒毛皮,有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