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团伙犯罪,离不开欲望!

这起案件,两个人短时间内做不下如此大案,必然还存在其余人。

“既然有运送,就要有终点,既然有终点,就会有收货人知晓这种事。”

“口太多,灭不过来。”

排除三四,就只剩一二。

“那是情绪杀人?”

情绪杀人一般分为日积月累下与爆发式矛盾下。

通俗点便是谋杀和激情杀人。

不符合前者,第一个动刀子的准备不充足,趁着对方下车便捅一刀子,还没捅死。

下车小便这种不确定事件不太符合谋杀计划。

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必然存在一个激情的矛盾点,矛盾矛盾,要有矛与盾才算是矛盾,也就是吵架!

若是双方吵闹,被背刺的心得多大,才敢在明知道对方是亡命之徒的情况下,下车背对着小便......

“也不是情绪杀人?”李建业眉头一皱。

“不,是情绪,也不是情绪,应该说,是剩余的唯一一个,也就是欲望。”

徐嚯沉思片刻。

欲望和情绪有妙曲同工之分,不过欲望爆发的很隐蔽,但却又有激情杀人的冲动力!

“绝大多的灭口,内讧,都是因为利益划分,也就是内心的欲望爆发式增长。”

“甚至说,一些抢银行的还没制定好抢银行的计划,就已经计划好杀掉其余人,独吞的想法。”

如此来看,尸体能为两个人带来利益。

而既然产生了利益,那就要从头串到尾。

没人愿意做撒钱王八。

尸体的运输需要多人,而唯有利益才能让多位性格极端的罪犯统一行动,如此才符合逻辑!

“既然是利益,那套用思维,一个商品流转,需要有哪几种人员?”

徐嚯突然道,将思维扯到另一个地方。

“运输有了,收货有了,还差什么?”

一个流水的形成,最少要有供货厂,分销商,需求市场。

三者均由运输串联,目前运输已有,分销商可以看成凶手,需求市场暂时不需要查,那只需要放在......

“所谓的供货?”李建业一滞,皱眉思索。

他还是头一次利用这种思维。

但也没错。

特大杀人案,均是由利益串联起来。

除非凶手人数十分少,如一人两人,这种存在一定的报复社会,或是扭曲心理这种。

但由犯罪团伙构成的特大杀人案......

不靠利益根本达不成庞大的犯罪网!

毐犯,拐卖,走私......

只有跟钱沾边,才能做大!

钱,就是欲望,欲望,就是钱,钱不一定能满足所有欲望,但绝对能完成你九成九的欲望!

只有它,才能让一堆人甘心犯罪。

代入这个视角,在这些人眼中......

他们就是在行商。

甚至是人,也是商品!

这起案子其实不难,只要从运输推出团伙作案,再从团伙作案逆推出利益引导团伙,给案件添加一个利益核心,案情算是活了过来!

“案子太大,必然是团伙所为,而团伙的九成九行动不会让个人意志主导,唯有欲望,钱,才是他们的行动准则。”

徐嚯解释着思维转变逻辑。

“逆推完,得出商业逻辑,随后再进行正向推理。”

“货物需要运输,但运输终究只是运输,这两人...是在哪拉的尸体?”

问题重新绕回来。

供货地点!

“李队,你先将思维放在,商品是‘尸体’这两个字上,再思考普通尸体与杀人得出的尸体是否相同。”徐嚯又提醒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