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很快,我和素素结婚也已经五年了。
这五年我都过得很开心,因为我知道她工作的特殊性,所以每一天我都把他视作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
我们的孩子也顺顺利利的出生了,是个小男孩,尽管刚刚出生时脏兮兮黏糊糊的,但我和素素知道这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是我们的孩子。
原先害怕的事情没有发生,我们依旧过着平安的生活,每天早上起床虽然看不见那穿着围裙的佳人,却能看到桌子上那还冒着一些热气的早饭。
由于我们都没有办法带上小孩去工作,最后只能让景顾来照顾了。
洗漱吃饭,然后换好衣服准备出门,每一天都是一样的,但这样安稳的生活我已经很是满足。我有一个习惯,出门前我会看一眼大厅墙上挂着的我们一家三口的合照。
“等周末去看看落儿吧,也有段时间没去看他了”想到儿子的可爱模样我不禁感叹岁月如梭,总觉得自己都还是小孩子,突然就变成一个父亲了,这身份的转变直到现在我都不是很能适应。
边想边走,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上班的地方。
这家公司也从我刚刚加入的小公司成长为了现在在全省都排的上号的大集团了。
“唉,是我老了吗,最近总是在感慨呢。”笑着摇了摇头,将思绪压下,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
放下公文包,打开电脑,将水杯打开。手指在键盘上起舞,老板安排的一天份任务我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完成,就像高中生去做小学一年级的考卷一样,扫一眼答案就已经浮现在心中,根本就不需要动脑子。
半小时过去,我的工作已经完成,但因为也不能提前下班,我只能开始我的副业——一个作家!
好吧,其实也不能说是作家,因为写出来的根本就没人看,但闲着也是闲着,写本书也丰富了自己的生活又何乐而不为呢?
比起工作,码字对我来说可就困难的多,先是打开《西红柿作家助手》,看了看昨天新换的书面,封面的图片是一个女孩壁咚一个男孩,上面写着《星与民》。
是的,我写的就是我和星素素认识到现在的故事,又在其中加上了一些跌宕起伏的狗血故事,然后这本书就诞生了。
“唉,码字好累啊,怎么写了这么久才写了两百个字啊……”旁边的时钟已经转动了一整圈,我电脑屏幕上才打出了两百个字。
咳咳,要是不写的慢一点怎么打发一整天的时间呢,所以不是我想不到怎么写,只是我想慢慢写而已,嗯,就是这样!
时间被一点一滴消磨着,太阳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这时,我终于写完了一章,嗯,一千字的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