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发现乌丸家根本没有利益可图,也就主动放弃了。
裁判官宣判,以拿假的文件,欺骗遗产的罪行,给了他三年的刑期,以儆效尤。
茂树遥史倒是不担心,用律师的话说,最多两年半,就可以出去了。
结果,米国的调查局出现了。
“哎?这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文件是你在米国拿到的,也就是你在米国制造了假的真文件。”
“呃……”
“你最好老实交待,否则联邦监狱会是你最后的家。”
“我能找个律师吗?”
“可以,不过建议你找个熟知米国法律的国际律师。”
“我会的。”
……
茂树遥史找了国际律所,花大价钱,找了个大律师。
大律师听说事情以后,直言是樱花国的律师欠考虑,没有考虑到茂树遥史是米国人的问题。
在这个案子上,茂树遥史必须继续当乌丸家族的人,以免牵扯到身份文件。
否则他一旦认罪,在这边服完刑,也没有办法回到米国。
因为回去以后,仍然会被那边的警察逮捕,罪名也是伪造身份文件,不过追究的是怎么制造出假的身份文件。
樱花国这边管不到怎么制造,只论真假,也就是只是使用者。
而米国那边查的是制造过程,就是制造假的身份文件的人,并且会追查到底造了多少文件。
那问题就复杂了,一个不好就会是累计算刑,也就是每制造一份假文件就算一份刑期,那就是把牢底坐穿的节奏。
茂树遥史听得一脑门子的汗,“那现在调查局找上门了,我该怎么办?”
“调查局会申请引渡你,你首先要申请避难,以米国的监狱设施糟糕为由,拒绝回去。”
“那样的话,你有三年时间考虑。”
茂树遥史问道:“考虑什么?”
大律师说道:“出卖同伴,当污点证人,配合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