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安史之乱”时,大将李光弼带兵与叛将史思明对阵,两军互有胜负,相持不下。但史思明骑兵颇强,因为他有从塞北带来的良马干匹在军中服役。这些马都是公马,个高劲大,跑得快,冲力大,对起阵来对唐军威胁颇大。史思明也视这批马为宝贝,没有战事,便让人赶这批马去河边洗浴、放牧。
日久天长,李光弼终于想出一条获取这批良马的计谋来。
他传令城中,以高价收购百姓的带驹的母马,不几日便收到母马、马驹各500匹。这天,李光弼见叛军又把马赶到对岸河边放牧,便传令把收来的那批母马赶出城去,而把马驹留在城中。
母马来到城外河边,挂念城中的马驹,不时回首鸣叫。叫声引起了对岸叛军的公马的注意,它们都不吃不喝,仰起头来向河这边张望。不知哪匹公马首先动了情,下河向这边游来,一下子带动了所有的公马。放牧的敌人拦也拦不住。唐军赶马人见状,忙松开缰绳,那500匹母马怀念城中的驹子,撒脚就往城中跑。敌人的马刚过河上岸来,也随那批母马跑将起来。
敌人闻听丢失了良马,忙遣大队人马来拦截。还没等敌人打过河来,那批马已随唐军的母马进了城,被一个个捉住,补充到唐军骑兵中。自此李光弼的骑兵战斗力大增,使叛军吃了不少苦头。
历史上最先使用“美马计”的是战国的李牧。当时李牧为赵国名将,在镇守雁门关时,曾见匈奴有良马百匹因酷热被赶到河里洗浴。李牧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下令放出军中母马百余匹,系在隔河的树阴下。母马嘶声四起。匈奴的公马听见母马声,马上全部渡河奔驰而来。守关士兵便将其尽数赶入城中。匈奴将领见状大怒,率众赶过来,被李牧预先埋伏的弓箭手射杀而大败。
通过这两则史料我们可以看出,在古代的军中,战马最先还是以公马为主的,因为公马身体高大强健,冲击力更强,母马则多用于繁殖后代,托运粮草。随着公马的弱点被利用,人们转而寻求更适合战场的马种,阉割这一技术也应运而生,从此,骟马跟随着历史的脚步,登上了广阔的舞台,以它独特的个性和舞姿绽放着经久不衰的光彩。
去势后,战马就没了生理需求,也就不会一心想着啪啪啪了。
经过长期训练,也不会咬人,不会踢人,性格温顺,还容易长膘。
同时具备了公马的强壮,也兼并母马的温柔,安静沉稳,隐蔽性极佳。
虽然缺少了攻击性和野性,爆发力和攻击相比公马差了许多,但是对于战马,对于坐骑来说,再适合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