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第一次十一月大审判(6)

【第一次与希羽组研究所的人接触,还是1981年的4月。

当时,我作为建筑工程方面的专家,参与了由夏希羽主导的一系列谈判。

当时的我和林清民都发现我们对工程领域的“国际惯例”。

夏希羽在谈判后反复强调,在融入并做出突破之前,首先要了解现行的国际惯例,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这方面的资料和法律学习必须增强。

林清民一努力,一拼命,现在他已经敢于自称是中国FIDIC工程法领域的权威之一了。

因此,他现在已经开始参与到使用世行贷款建设基础设施的相关谈判工作【1】。

而我因为对这方面没有什么兴趣,学习的并不多——我更在意1981年希羽组研究所建设工程期间的工程管理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于是,我再次来到了这个只建成两年多的地方。

——游佳烨,1983.7】

“就我的了解看来,希羽组这边总体上主要还是科研为主。所有面向经济建设的工作,实际上都已经由改组后的方尖碑中心代表整个研究所承担了。”

“比如,方尖碑中心可以同情报与翻译中心和外事与法务中心一起完成专着的翻译、出版、印刷、商务洽谈等工作。这部分也是有利可图的,尤其是在国外的专着动辄二十美元起跳的情况下,能把专着卖到两千本以上就绝对可以算是很有商业价值的事情。”

“又比如,方尖碑中心可以与微羽集团合作,在联席会议的指导下对某些成果进行转化——绝不是为了转化而转化,而是顺手为之。电子游戏《华夏方块》、非周期性密铺为基本原理的特殊图案外形专利这两个典型案例正是如此。这两项成果在几年内的收益肯定不止数百万美元。”

“再比如,方尖碑中心可以与经济决策中心合作,一起完成对某些单位、地区、国家或者行业的分析和评估。比如冯琪诺本人自己一个人带队完成,甚至是她独立完成的一些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