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朝廷的银子少了,官员要吃挂落。
如此,为避免那些损耗发生,便是加征火耗,以为弥补熔炼之时的损耗。
却也因地方官员的心思,宁多勿少,往往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所需火耗。
此般。
在将属于国库的银子上交之后,还会剩下不少银子。
那些火耗差额的银子,就留在当地,归于当地官员了。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火耗银子便是其一。
国朝定鼎,延续前明一条鞭之事,火耗之事仍存,一两银子往往需要加征二三钱的火耗。
甚至于四五钱!
全看当地官员的心思。
偏僻之地的州县,赋税不多,火耗……不能少,甚至于更多于朝廷真正需要的赋税。
百年来,朝廷也有发过禁令,不准各地官员征收火耗,不准各地官员胡乱征收耗羡!
耗羡同火耗相仿,范围更大火耗。
朝廷在征收赋税之外,也在一些特别的地方征收钱粮绢布之物,那些东西同样有损耗。
朝廷需要一匹布,往往当地征收一匹半的布!
朝廷需要一石粮食,当地官员往往征收一石三四斗,甚至于多四五斗,乃至于更多。
上皇还在的时候,有一些官员曾提出固定额外征收的份例,不准备各地官员横征暴敛。
上皇仁政,当时并未施为。
陛下,近年来,一直在整饬吏治, 而今落下那件当年上皇未做的事情。
火耗要归公!
耗羡同样归公!
都定下固定的份例,除了一些特别的地方!
此外。
那些耗羡、火耗的钱粮原本归于当地官员支配,以后……纳入正式的赋税之中,同样要上交国库!
然后由国库对那笔额外的钱粮给予分配。
统一分配天下各地官员。
以前不上台面的银子,以后……正式了!
也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字!
——养廉银!
按照旨意还有相关文书的意思,养廉银很是丰厚,最少都是十倍于现在的钱粮俸禄所得。